各研究生:
依据学校相关工作安排,我院2020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已启动。奖学金评审采取研究生自愿申报、自我评估、专业测评、学院评审的程序进行。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对象
1.学校2020年拟录取的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拟录取的MBA/MPA研究生和定向、委培等在职研究生)。
2.在学校规定的学制年限内已办理学期注册手续的全日制硕士、博士研究生(不包括MBA/MPA研究生和定向、委培等在职的研究生)。
二、评选条件
1.符合财政部、教育部《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实施细则》和《3522vip浦京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规程》规定的基本条件。
2.符合《3522vip浦京集团硕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2020版)》规定的评审条件。
三、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9月18日-9月23日 研究生准备评审材料
9月24日-9月26日 专业测评、汇总、上报材料
9月27日-9月29日 学院研办整理、核对及汇总
9月30日-10月15日 学院评审、公示、上报
四、补充说明
1.研究生导师可根据评选条件和研究生的实际表现,以书面形式对自己所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资格及等级提出建议。
2.研究生提交奖学金申请表时间为:2020年9月21日-9月23日下午17:00整。各位研究生请在有效时间内完成专业互评并将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文件以“学号-专业-姓名”命名)、和个人汇总表(附件2,电子版,文件以“学号-专业-姓名”命名,填写此表请仔细阅读表格底部的填表说明)提交至各专业测评小组组员手中,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奖学金的资格,学院不再组织评审。(注:2020级硕士生无需提交奖学金申请材料,按入学综合成绩和入学批次评定。)
3.提交申请的同学请附有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论文、专利、获奖等成果附件材料的截至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如发表论文须有接受函原件或论文发表杂志原件,且附件材料须有导师签名确认。
4.担任学校社团职务的同学须附有关部门的证明(加盖团委公章)。
5.博士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由导师对其实行考核,提交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纸质版与电子版)截止时间为2020年9月23日下午17:00整。请各位同学在有效时间内将申请表提交至昇华楼205办公室,逾期不申请者,视为自动放弃享受奖学金的资格。
3522vip浦京集团
研究生工作办公室
2020-9-18
附件:
附件1:3522vip浦京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表.doc
附件3:2020年3522vip浦京集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定测评小组名单.xlsx